今年4月,印第安纳州州长迈克·彭斯(Mike Pence)签署了一项法案,批准了美国最严格的反堕胎法。 然而,周四早些时候,美国地区法官Tanya Walton Pratt批准了计划生育的初步禁令 - 他们向国家提起诉讼,认为该立法违宪并侵犯了妇女的权利。 这是什么意思呢? 好吧,简而言之,联邦法官普拉特阻止了印第安纳州的堕胎法 - 至少是暂时的 - 在它被宣布生效前几个小时。 但是这个特定的立法有什么令人不安的呢?
两个字:很多。 虽然这不是胡椒国通过的第一部反堕胎法, 这一特定立法提议的限制数量令人恐惧。 事实上,根据Pence在 “纽约时报”的报道, 新法律不仅严格限制了妇女的堕胎权利(该法案确定了妇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堕胎),它将使医生对进行非法堕胎负责:
将确保对未出生的人进行有尊严的最终治疗,并禁止仅基于未出生婴儿的性别,种族,肤色,国籍,血统或残疾(包括唐氏综合症)的堕胎。
便士补充道:
作为州长,我最珍贵的一些时刻是残疾儿童家庭,特别是那些抚养唐氏综合症儿童的家庭。
我认为Pence的情绪 很好 。 不幸的是,并非每对夫妇或个人都有感情用事的能力,或者有经济能力来养育残疾儿童。 (是的,养育一个特殊需要的孩子在经济上很困难。事实上,根据 JAMA Pediatrics, 美国医学会杂志和 每日野兽 ,它将“花费近一百万美元的家庭”抚养孩子更重要的是,不是每对夫妇都想要,可能是或应该是父母,而且这两种情况都可以,因为这样的决定是 - 而且应该保留 - 家庭决定。 或者,正如普拉特所说,这样的决定是女性的决定:
选择受保护的堕胎是妇女的权利,当然,国家没有空间来检查妇女选择的基础或基础。
虽然“印第安纳生命权”法律不是第一个此类立法 - 亚利桑那州禁止基于种族的堕胎,北达科他州因残疾而禁止堕胎 - 印度的立法被定为第一个,而且,这项法律会让医生承担责任并使他们的职业生涯处于危险之中。 或者正如Dawn Johnsen教授向 “纽约时报” 解释的那样 , 这项法律“是一种明显的干扰和伤害并使医生愿意进行堕胎的尝试。”
当一切都归结为它时,选择权就是: 选择 权 。 这不是公众的权利或政府的权利 - 这是一个女人的权利,而普拉特的决定似乎只是强化了这种心态。